公关公司和部分企业PR之所以受冲击,是和笔者刚提到的第一类群体可能被筛选掉紧密相关的,问题是——即便以新闻源收录为考核指标,有点经验和追求的公司都会对收录站点有要求吧,比如,要求新浪、网易、凤凰这样的门户,以及类似环球网、中国新闻网、和讯这样的主流媒体,再不济也得要求品途、百度百家这样的吧!难不成收录要求会低到什么建站厅、大名网这样土的不行、根本没听说过的网站? 如果真是这样的,那我只能说,活该受影响…… 第三类,时效性差的传统媒体,这类媒体已经被唱衰了好几年了。 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且未进行零申报的。 但读懂君要提醒的是,除了企业规模和成长性,对于“僵尸股”,还有这一点要关注。